因工作需要,珠海市香洲区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财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发布如下: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资格条件 | 待遇 | 职位 简介 |
财务人员 | 01 | 1 | 1.年龄:30周岁(不含)以下(198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2.专业:会计学(A120201)、会计硕士(A120603)、会计学(B120203)、财务管理(B110204)、审计学(B120207); 3.学历: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4.专业技术资格及工作年限要求: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具有初级以上职称,须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 每月工资5050元,购买五险一金,有食堂。 | 从事报销凭证审核、编制会计报表、预算申报等财务会计工作 |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①现场报名:携带报名材料至香洲区人民法院5楼507办公室(翠景路83号)进行现场报名;
②网上报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xzfayuanzgk@126.com邮箱(邮箱主题及报名表文件名称均以 “姓名+香洲法院辅助性人员”命名),报名所需其他材料打字测试现场提交;
③请认真阅读附件1要求,下载附件2报名表进行填写;
注:报名方式可二选一。
2.报名时间:2017年5月26日截止报名。
3.报名材料:①《报名表》(见附件2,需本人填写并签名);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书、驾驶证等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③代报名的需提供代报名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④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⑤应聘者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上);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退回报名材料并说明情况,报名条件见附件。
三、考试
考试说明如下:
报考财务01岗位人员:需参加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采取书面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对财务会计规则和工作要求熟悉程度。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解决问题能力及求职意愿等内容。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401会议室(暂定)。
四、体检
入围体检人员需前往珠海市人民医院接受入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职工入职体检基本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用人单位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人才网(http://www.zh-job.com)和香洲区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zhxzcourt.gov.cn/)公布公示3天。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六、用工形式
公示期满,应聘人员与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珠海市香洲区法院工作,接受珠海市香洲区法院统一培训和统一管理。
七、其他有关事项
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咨询电话:2610810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6日
附件:
1.职位表(待更新)
2.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