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街道垃圾分类工作,增强我街垃圾分类指导力量。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及择优录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垃圾分类专职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通过天河区门户网站(http://www.thnet.gov.cn/)发布招聘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1、招聘职位:前进街垃圾分类指导员。
2、招聘人数:1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工作职责与义务;
3、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及符合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熟悉粤语、有实际驾龄两年以上;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7日(1977年8月17日后出生);
6、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沟通表达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运用电脑办公;
7、有城管、城建工作经验者优先。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工资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关于调整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工资待遇的通知》(穗天人社[2016]221号)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有意者请于2017年8月1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前持身份证、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个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以及《天河区前进街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报名表》到前进街城管科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前进街桃园路3号街道办事处三楼302室。报名时须提交的有关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未被录用的材料恕不退还。
2、资格审核。笔试前将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3、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需认真对照报名条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自负。
(二)笔试和面试
为提高工作效率,经报名现场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者直接进行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的内容:政治理论、行政管理、公文写作等基本知识,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资料。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匹配性。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低于60分的应聘者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六、体检
笔试、面试成绩按3:7的比例折算为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总成绩先后顺序。体检参照国家或省、市规定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可以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
考察主要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是否适应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察了解。如出现考察不合格者,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由前进街道办事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聘人员被投诉事项经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投诉事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公示期间无影响聘用不良反映的或虽有异议但复查合格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注意事项
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体检时所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将据此解除合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小姐 82564812
前进街道办事处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