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公开招考聘用制仲裁员的考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参加考试考生的成绩以及入围体检人选等事项进行公布,具体如下:
一、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选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请入围体检的考生于2017年5月23日(星期二)上午8:00前到龙岗区人民医院(地址:龙岗区中心城爱心路)十楼前台团检咨询处领取体检表;请入围体检的考生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三、体检有关要求
(一)入围体检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1寸彩照1张参加体检。
(二)全部项目检查完毕后,考生应将体检表交给龙岗人民医院回收体检表的工作人员。
(三)体检费由考生向龙岗人民医院现场支付。
(四)体检前忌过度劳累,注意饮食清淡、不得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体检时请空腹抽血和做B超(女性需涨尿),空腹抽血后才能进行其它项目的检查。
(五)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立即取消该聘用资格,并按职员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