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我县教师队伍紧缺的现状,经县政府研究同意,茌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受教育部门委托,招聘部分聘用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应聘2017年茌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岗位,经面试合格(达到面试最低分数线)后未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持《2017年茌平县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2017年茌平县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2017年茌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准考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近期免冠照片1张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招聘录取原则
1、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根据应聘合格人数相应调整。
2、所选岗位应与应聘2017年茌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报考岗位一致。
3、同一岗位按2017年茌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岗位考试总成绩(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由高分到低分统一排列名次,按照招聘岗位要求依次自主选择具体单位。
五、考察体检
同《2017年茌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
六、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单位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同时与受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在编教师,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履行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监督电话:0635-4276320
咨询电话:0635—4260606
八、本公告解释权归茌平县教育局。
茌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