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受街道相关用人单位委托,庄市街道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党纪、政纪、刑事、治安处分记录,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性别不限;
4、具有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5、年薪不低于8万元(含个人所得税和“五险一金”个人、集体缴纳部分)。
二、招考岗位及专业要求
序号 | 招考岗位 | 名额 | 学历 | 专业 | 户籍 | 备注 |
1 | 综合管理 | 1名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应用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与计算科学、网络工程 | 镇海区 | 主要从事各类系统管理、维护及数据分析 |
三、招考办法
1、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5月24日—5月27日(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镇海区庄市街道行政服务中心11号窗口(清泉路178号)或街道办事处7楼717室组织办(清泉路170号)报名。
(3)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报名表(详见附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现场报名,接受资格审查。或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及报名表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为“报考岗位+姓名”。
2、面试。报名结束后,街道将择期组织写作能力测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写作能力测试结果作为面试的参考依据之一。
3、体检与考察。根据总成绩高低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
4、录用。经考察合格者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录用人员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待遇按街道相关规定落实,与相关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庄市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
联系人:陈老师 汪老师 联系电话:0574-86691285 55886209
报名邮箱:zsjd1285@163.com
联系地址: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清泉路170、178号
附件下载: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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