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山城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具体招聘见《2017年山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同等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至1999年6月1日以前出生);
4、具有相应类别的专业资格;2017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3、因违法违纪被处理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日—6月4日
(上午 8: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山城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枫岭公园南门院内)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按照招聘简章公布的岗位及要求由本人现场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所报专业应与全日制学历所学专业相一致。各拟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不足3:1的岗位,相应核减拟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毕业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可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全套就业协议书;实行人事代理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人事代理合同,政审时均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
(2)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交我国驻外使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3)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需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公章且尚未使用的全套就业协议书和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
上述所有证件须交复印件1份,统一a4纸复印。本人携带4张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报名,不得代报。
(3)《2017年山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1份,自行从(www.hbscq.gov.cn)下载,内容打印填报(附件2)。
(4)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每人须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由区公开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一)笔试
笔试满分为 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应聘者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身份证一致),经核对无误后方可进入考场。笔试结束后,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情况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时,可同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以及笔试成绩达不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发布后,报考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到报名地点进行面试确认、领取面试通知单。
参加面试确认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可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全套就业协议书;实行人事代理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人事代理合同,政审时均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出具留学回国证明、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笔试准考证等原件。上述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存在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参加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报考者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单方可进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但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对象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空额时,不再递补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
七、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及试用期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山城区门户网站( http://www.hbscq.gov.cn/)是本次招聘工作指定的工作网,公开招聘工作的每个环节的有关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此网址进行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注意查询。
本简章由2017年山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2-2559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