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管理,推进社区建设,优化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结构,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社区专职工作者。
一、招聘名额
男性3名,女性3名。
二、资格条件
1、常州市户籍;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
4、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处理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
5、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明显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4日—5月27日(上午9:3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2、报名地点:潞城街道207办公室(富民路280号)。
3、报名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填写好的《2017年潞城街道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等的原件1份和复印件2份、交个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街道组织人事部门将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如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场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总分100分。
2、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3、综合成绩计算: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缺额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3、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和待遇
对拟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后享受与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同等待遇;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劳动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六、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88403057
监督电话:88400222
潞城街道办事处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