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人社事招〔2017〕27号
常州市天宁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建管中心”)和天宁区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图审中心”)是常州市天宁区建设局下属新成立的事业单位,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进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17年常州市天宁区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二)户籍不限,年龄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
(三)属于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认证证明,认证证明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
(四)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为实际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报考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dw.czks.cn)。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2017年6月11日9:00—6月15日16:00
2.缴费确认时间
2017年6月11日9:00—6月16日16:00
3.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单位资格初审,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考试费100元。
6.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7.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简章发布网站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17年6月17日9: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7年6月20日9点起在(http://www.czhrss.gov.cn/class/PLMFJIDH)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有困难的,可直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
三、考试考核
(一)常州市天宁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1.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2.笔试
(1)笔试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分值:100分,合格线为50分。
(3)笔试时间:2017年6月24日(周六)上午9:00-11:00。
(4)报考人员可凭准考证号在常州市人事考试网上查询笔试成绩。
3.面试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若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按常州市天宁区建设局制定的面试方案执行,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
4.综合成绩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
(二)常州市天宁区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
1.本次招聘采用直接面试考核的办法。
2.面试
(1)报名成功人员进入面试,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按常州市天宁区建设局制定的面试方案执行,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具体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
四、体检和考察(政审)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常州市天宁区建设局实施。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建管中心)或面试成绩(图审中心)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
因体检或考察环节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建管中心)或面试成绩(图审中心)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管理
常州市天宁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常州市天宁区建设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与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与原工作单位产生的协议、经济等相关纠纷,由本人自行处理或解决。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69660860
网报技术咨询:(0519)86617189
监督举报电话:(0519)86646944,69660809,69660858
八、本简章由常州市天宁区建设局负责解释。
常州市天宁区建设局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