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街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杀站工作人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主要从事消杀站相关服务工作。
二、招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
2.高中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工作细致,服从指挥,有从事过消杀工作经验或具有 “除四害”消杀工作技能等级相关证书者优先考虑;
3.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三、工作待遇
(一)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按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二)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福利待遇。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和提供资料时间(报名时同时提供资料)
1.时间:2017年5月26日至2017年6月9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提供材料:
(1)应聘人员身份证、户口本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计生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的医院体检证明(入职时组织体检提供);
(4)《南岗街公开招聘消杀站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二)报名地点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3731号社区服务中心办公室(南岗街道办事处附三楼)
联系人:陈代斌,联系电话:020-82244907
(三)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由街道办电话通知。应聘者提供的报名资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报名资格。
五、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者参加笔试,笔试主要考消杀工作方面等有关内容,当报考人数低于岗位招聘比例1:3时不组织笔试开考环节(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面试
笔试成绩的前三名者参加面试。最后成绩采取笔试(占30%)、和面试(占70%)的办法进行综合成绩排名(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
综合成绩排名前三者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由第二名替补,以此类推。
八、聘用
(一)经面试、体检、组织考核合格后,确定录用人员,确定录用人员后在黄埔区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在完成所有环节后将拟招收人员名单及资料报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二)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九、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1.监督单位: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南岗街道办事处
电 话:82241207
2.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南岗街社区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南岗街社区服务中心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