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
实习指导教师应聘须知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2017年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实习指导教师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报考的,除满足岗位要求的条件外还须满足公务员职位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
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报考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必须在2017年5月31日前取得(学历在2012年5月31日前取得),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4.对学历及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要求为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须在2012年5月31日前取得。
5.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从事工种?
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从事工种以技能大赛获奖证书注明的工种为准,或以省级首席技师证书的工种为准。
6.如何界定应聘人员专业工作时间?
应聘人员工作时间为在企业从事毕业证书注明的专业相关工种或从事技能大赛获奖证书注明的工种时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7.如何界定一类大赛?
以获奖证书中注明的主办单位为准,凡有两个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为一类大赛(不包括各类协会)。
8.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必须是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并且与现场资格审查时所提供的照片同一底版。
9.面试前的资格审查需提供哪些材料?
资格审查需要提交、填写完整并亲笔签名的《2017年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实习指导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一份、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以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大赛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和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截止到2017年5月31日(含)。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10.资格审查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可否延期补交有关材料?
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说明真实情况,可以在考试前一天提供。
11.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更改报考岗位,资格审查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12.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如何咨询?
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招聘单位直接联系,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634-6267448,0634-6268315。
13.填报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本须知内容,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14.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提出放弃的如何处理?
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报告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后记入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5.考生还需注意哪些问题?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尽早报名,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不要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请务必核实准确,整个应聘过程中,请不要更换手机号码并且要保持手机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