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区第一中学发展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高中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职位
高中语文教师2人、地理教师1人、生物教师1人。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表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学历及年龄要求
招聘岗位要求均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在本科阶段学历要求为各省级师范类院校教育类专业 (不含二级学院、定向或委培生),并且要与研究生专业相近。
6、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硕士学历学位及以上文化程度(应届毕业生需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7、具有高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8、无计划外生育行为。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2日9:00至2017年6月16日17:00。
2、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设在区第一中学弘毅楼九楼 校办公室,联系电话:8251070、13979268806。
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由于资格审查时还未取得毕业证,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原件、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不超过有效时限的户籍证明扫描件);
③本人近期免冠红底2寸彩色照片,《濂溪区2017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
④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⑤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各县级人社部门签署同意的报考证明(需在报名之日前出具);
⑥其他可以说明个人专长或能力的证明材料。
报名人员实行诚信报考,报名人员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提供资料伪造或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资格审查
濂溪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给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内容:采用说课形式,主要测试考生通过语言、形体语言和各教学技能的展示,考查其综合能力。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
2、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总成绩100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值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成绩现场公布;差额面试时,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入闱体检对象,如末位面试成绩相同超过岗位计划数时,末位成绩相同者加试一道答辩题(由考官现场出题,分值30分,时间4分钟);等额面试时,面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75分。
3、体检拟入围人员的确定
根据岗位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拟入围人员。
(四)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将在濂溪区政府网上公布入围考生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
1、由濂溪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入围体检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统一规定。拟入围的考生除了携带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原件外,还需携带个人档案、无计划外生育情况证明进行资格复审。
公示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拟入围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
(五)体检
1、资格复审后即进入体检程序,体检由濂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进入体检程序后,如因考生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1:1的比例递补一次。
体检费由受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考生自理。
在体检之前因无法联系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配合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核
考核由濂溪区教育局及濂溪区第一中学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相关程序负责组织,濂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指导和监督。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情况。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引进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七)确定拟引进人选
由濂溪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拟引进对象面试成绩、体检、考核情况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引进人选。
(八)公示
对拟引进人选在濂溪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监督。
(九)聘用
拟引进人选报经濂溪区人民政府批准、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按照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需取得毕业证书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未能在2017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毕业证书的不予聘用。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已聘用人员5年内不得调离聘用单位。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监督、咨询电话
濂溪区人社局:0792-8270079
濂溪区教育局:0792-8170582
本公告由濂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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