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办好旅发大会承办工作,提升海港区旅游形象,为全区旅游发展储备优秀人才,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区文体广新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务讲解员。本次聘用人员不予入编,被聘用人员人事档案由海港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为顺利完成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范围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海港区公开招聘,应聘人数和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的,核减招聘人数。
二、招聘方式
面向海港区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应聘。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面试、笔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政务讲解员
招聘人数:5名(女)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户籍所在地在海港区;
2、年龄22周岁-35周岁
(1982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 31日期间出生) ;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一定的外语口语沟通能力;
6、要求身高1.60米-1.75米之间、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好、气质佳、口齿清晰、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沟通能力,同时具有一定的亲和力。
7、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秦皇岛电视台、秦皇岛日报、秦皇岛晚报、海港区政府网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方式报名。
(1) 报名时间 :2017年5月31日至6月2日
上午8:30至12:00 ;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地点:海港区文体广新局一楼展览厅
2、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填写《秦皇岛市海港区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报名表》(附件1),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应届学生可持学校开具2017届毕业生全日制本科学生证明报名。录取后应在2017年8月1日前向招录单位提供2017届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未能提供者取消录取资格。),3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已就业人员应聘,须持有现就业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写明本人基本情况、现实表现和同意报考的意见。
3、领取准考证。考生于2017年 6月4日9:00—11:3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海港区文体广新局一楼展厅领取准考证。
4、咨询电话:3554662 3551306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7年6月5日8:00
2、面试地点:海港区文体广新局707室
3、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形象仪表、现场礼仪展示。
4、面试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低于60者不予录取)。评委当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余有效分数的平均分(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两位小数)为面试者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前15名进入笔试。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6月9日(上午8:30-10:30)
2、笔试地点:海港区文体广新局708室
3、考试完毕后,封存试卷,统一评阅。
(五)成绩公示
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如出现成绩并列,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进行加试考核(面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总成绩于6月9日在海港区政府网进行公示。
(六)体检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确定。体检定于6月11 日8:00进行(空腹,带身份证),体检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选由海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用人单位组织考核,通过核查档案、外调等方式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八)录用
总成绩前五名经体检、考核合格者可录用为政务讲解员,如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如出现名额空缺情况也按总成绩排名依次补递。)
五、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被聘用人员工资参照我区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按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在编在职人员标准缴纳。职称评定参照《河北省流动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办法》(冀人发〔1998〕168号)办理。
六、纪律要求
(一)为使本次招聘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聘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进行监督。
(二)公开招聘全过程,每个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三)涉及到有亲属及子女报考的工作人员要主动提出回避。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有违反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舞弊的;
3、其他影响招聘工作行为的。
七、其他事项
(一)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交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二)招聘期间,根据实际情况,日程安排可能有变化,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海港区政府网发布的实时信息。
本实施方案由海港区公开招聘政务讲解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3551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