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东财经大学简介
山东财经大学坐落在山东省省会济南市,是省属重点高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学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和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于2011年7月由山东经济学院和山东财政学院合并组建而成。
学校共有4个校区,现有21个学院,56个本科专业。拥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等1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5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等12个专业学位授予权。2009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现有16个山东省重点学科。其中,财政学、金融学、企业管理、会计学、国际贸易学和管理科学与工程为省级特色重点学科。拥有财政学、金融学、企业管理和会计学4个“泰山学者”岗位。已形成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文、法、理、工、艺术和教育等八个学科门类相结合的学科结构。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团队精神,愿为学校发展、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做出贡献;
2、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应届毕业生需能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3、身体健康;
4、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66年6月18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财经大学网站(http://www.sdufe.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公布之日起至7月2日。
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及《山东财经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发送电子邮件至人事处电子信箱(sdiersc@sina.com)。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 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会同各二级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情况进行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通过表达能力、教学方法、教学组织等方面测评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进行岗位要求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设定面试合格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根据实际请况,采取核对身份、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不予备案、聘用。
招聘的博士研究生聘期为8年,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山东财经大学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耿老师
联系电话:0531—82911165
邮 箱:sdiersc@sina.com
六、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财经大学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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