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街道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男女不限,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工作踏实认真,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团队合作、表达分析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及办公软件,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政策外生育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性质和数量
1、综治办工作人员3名,居住我街辖区附近、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以及有过信访方面工作经历的优先;
2、综合执法大队内勤1名(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用工性质及福利待遇
1、用工性质为合同制聘用人员。
2、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
3、试用期满转正经考核合格的,与街道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综治办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按天河区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综合执法大队内勤的工资待遇参照天河区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待遇标准。
四、招聘程序
1、报名:自发布招聘公告起,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者请填写《车陂街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以电子邮件格式发至车陂街党政办(电子邮箱cbj-bgs@thnet.gov.cn)。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需认真对照报名条件,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自负。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6月6日。
2、笔试:经初步审查符合聘用条件者,将统一组织进行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另行通知。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公文写作等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材料,采取闭卷考试形式。
3、面试:通过笔试后,按一定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具体时间地点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4、资格审查:经面试筛选后,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含未婚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认证鉴定报告,并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能力、文字水平的其它文件、资料等,所有证件、资料均以原件为准,复印件仅用于备案存查。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或不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有欺瞒行为的,取消其入职资格。
5、体检、考察和录用:根据笔试和面试,并经过资格审查后,从中择优确定作为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费用自理。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如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注意事项
1、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2、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即解除合同。
本公告由车陂街党政办负责解释。
车陂街党政办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