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南沙机关雇员管理办法》,经区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批复同意,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共广州市南沙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简称:区直工委)机关三级雇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和其他条件。
5.身体健康。
(二)岗位所需条件。
25周岁或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7年6月30日)的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哲学类(B0101)、法学类(B030101)、政治学类(B0302)、社会学(B030301)、马克思主义理论类(B0305)、汉语言文学(B050101)、历史学(B060101)专业(专业类别参照《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共党员,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掌握各类办公软件,有机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应届毕业生需于2017年6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吃苦耐劳,能适应经常加班。
二、招聘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人民,愿意为社会公众服务,遵守党政机关工作纪律和有关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敬业爱岗,并符合“招聘岗位及岗位条件”要求的中国公民。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27日上午9:00时至2017年6月3日下午17:00时止,以电子邮箱记录的接收时间为准。请应聘者填写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nsqzjggw@163.com邮箱(报名表文件名请以“考生姓名+手机号码”格式注明。例如:考生张三报考,报名表文件名为“张三+13812345678”)。请认真填写报名表,如未按规定要求填写,一律按报名不成功处理。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及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请各位考生审慎报名,若报名后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请于报名截止前向我委提出并说明原因。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6月10日(星期六)上午10:00—12:00(迟到30分钟者,不得参加笔试,开考后60分钟内,不得离开考场)。
笔试地点: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地址:南沙区南沙街道办事处丰泽东路(金洲地铁站附近,南沙图书馆楼上四楼)。
考生凭身份证和自行打印的报名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文字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名人数与招录人员比例达到2:1(含2:1)时开考。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名,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进入面试的人数为5名(如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少于5名,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前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查,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查,原件审查后退还。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高低顺序,经区直工委领导班子会议研究,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的考生须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经审查,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录用,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南沙人事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本次机关雇员招聘咨询电话:020—39053797。
本公告由中共广州市南沙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