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2017年伊滨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根据聘用职位及聘用计划,分别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经资格确认,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现将面试资格确认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及面试资格确认方式
报考教师职位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见附件1;报考卫生院职位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见附件2。
面试资格确认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其他人代理无效。
二、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6月8日至6月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中午12:00-14:00为休息时间,不受理面试资格确认审核,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
2.地点:伊滨区管委会大楼五楼会议室(开元大道关圣街口乘坐伊滨专线,93路,94路到伊滨区管理委员会下车)。
三、提交材料
(一)报考教师和卫生院职位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考生须持《2017年伊滨区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查表》(附件3)或《2017年伊滨区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表》(附件4)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复印件附面试资格审查表后):
1.有效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交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且出具时间在一周之内);
5.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
6.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教师职位携带教师资格证,卫生院050105职位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
7.已正式就业的,需要出具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6)。
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持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证明样表见附件5)和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应持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证明样表见附件5)或发证机关开具的有效证明或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打印的成绩合格证明。
根据《2017年伊滨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确认或未通过资格确认形成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确认结果将于2017年6月14日在伊滨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专栏)进行公布,请各位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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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7年伊滨区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表
伊滨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