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佛山市禅城区财政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普通专业技术雇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禅城区财政局普通专业技术雇员共2名。(详见附件1)
二、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身体健康;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愿意履行雇用人员的义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品行端正;
(四)符合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要求:采用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两种方式。报考人员需提供《禅城区招聘区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并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同版)。如委托他人报名,需由本人出具委托报名书及经本人签名,被委托人提供身份证。现场报名者请持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邮寄报名者请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将报名资料复印件及照片邮递到报名地点,截止日期以投邮邮戳日期为准。
(二)报名时间:2017年6月12日—16日共5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三)报名地点:禅城区财政局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0号2号楼506室,咨询电话:0757-83031114。
四、资格审查
禅城区财政局收到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审查结果。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一)笔试:
1.笔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按50%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合格者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按50%计入综合成绩。
2.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核
对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照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面试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录用的,可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有关待遇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按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执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