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斗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珠海市斗门区市政园林管理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合同制职员,其工作职责范围是负责城区城市照明管理及日常事务性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待遇
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详见《斗门区市政园林管理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职位表》(附件1)。
以上人员享受斗门区合同制职员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体职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 5月25日之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其他不符合条件的。
三、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委托他人的,需提供委托函及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核对。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5月31日~6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日,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珠海市斗门区市政园林管理处二楼办公室(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桥北一区21号二楼办公室)。
3、报名材料:
(1)珠海市斗门区市政园林管理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一份(附件2,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2)个人近期红底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上);
(3)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5)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等(单位证明或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以上报名材料中的复印件均需亲笔签名,并写明“与原件一致”,递交资料时须提供原件查验,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原件相符。
4、资格审查及结果公布:
珠海市斗门区市政园林管理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公布审查结果。
(二)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知识、业务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
1、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斗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或有关短信通知。
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斗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斗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
笔试及面试请携带身份证,以备查验。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提供真实、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后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斗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3天。
(五)确定聘用人员并办理录用手续
1、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公示期结束后,经批准后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2、聘用单位不办理人事档案调动手续,可由区人才中心托管。
四、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体检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斗门区市政园林管理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6-5522178,投诉监督电话:0756-5522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