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开展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粤食药监科【2016】266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地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大力开展食品药品领域网格化监管工作。乐昌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政府购买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爱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2.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违纪违法记录。
3.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具有食品药品及法律等相关专业的优先;
4.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5.适应乡镇地区工作,有一定的处理基层事务、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6.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7.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同等条件下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有机动车驾驶经验者优先。
8、根据乐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昌市公益性岗位优先招用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的实施方案》(乐府办明电[2017]7号)的通知精神,符合招聘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报考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笔试成绩加5分。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历年违反考试纪律仍在限考期内的人员;其他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人数
全市共招聘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19人(附件1)。
三、工资待遇和用工管理
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的工资为30400元/年(含五险,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招聘的协管员的工资由市财政承担,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予以保障。
采取合同制用工方式,协管员通过政府雇员等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招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招聘人员订立劳动合同,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管理、使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5日(周四)、6月16日(周五)、6月19日(周一)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乐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楼办公室(乐昌市公主下路),联系电话:0751-5571626。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资格审核方式: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核。
5.报名须提交材料及复印件装订顺序:
①报名表原件(用A4纸单面打印)。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同一页面上)。
③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集体户需加盖集体户管理部门公章。
④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⑤计划生育证明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复印件。
⑥提交近期本人正面免冠同版红底大一寸彩色照片4张。
⑦在职人员报考必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⑧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须在报名时提供乐昌市扶贫办出具的证明材料。
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领取准考证。
6.报考费用:无。
7.注意事项: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①内容。《综合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该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常识和技能。不指定参考用书。
②方式。统一集中闭卷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为准。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在笔试开考后三十分钟内未按时到达考室或中途擅自离开的,视为放弃考试。
③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在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④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成绩通过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①组织实施。由乐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和潜能进行综合考评。
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准考证,在考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候考室,统一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到达面试候考室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面试时间地点在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的公布。
②成绩评定及分数公布。采用百分制,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考生面试完毕后,评委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并列者,则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体检时间由乐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并通知考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在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乐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监督投诉电话:0751-5571626。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采取定向招录,每人只可以报一个职位,人员的工作安排必须服从组织安排,不服从的视为自动放弃,将在未进入拟用人员中按综合成绩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调剂。
2.本公告由乐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