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0】43号)、《关于改进我省高等学校教学科研人员选聘和职称评审的实施意见(试行)》(湘组发[2014]7号)文件精神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4名事业编制专业教师(具体职位数及要求见附件1)。整个招聘工作按单位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查询相关招聘信息请登陆邵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高校人才网等网站。
一、单位基本情况
邵阳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占地426880㎡,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在校学生7100余人,设有电梯工程学院、汽车学院、信息技术系、财会工商系、生物工程系、建筑工程系、五年制大专部、公共课部和继续教育部等六系(院)三部,学院位于湖南省邵阳市。
二、招聘职位及要求(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应聘职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应资格要求(见附件1)。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考核标准》,学院组织人事处等部门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拟任岗位资格、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在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关系的证明,否则不予考核和聘用。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未及格,达不到任职条件者,不予聘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邵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邵阳职业技术学院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首次聘用期限为五年,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调动。
十、本次公开招聘不实行递补。
十一、纪律要求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学院纪检监察全程监督。
2、要求严格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
3、应聘者提供的各项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给予取消报名资格、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禁考等处罚。
4、本次公开招聘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邵阳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0739-2500188
邵阳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0739-2500115
十二、本次公告以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公告为准,解释权归邵阳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邵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