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简称中山一院)地处广东省省会广州市,是国家重点大学中山大学附属医院中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附属医院,也是国内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医院之一,是一所具有百年历史和学术沉淀,学科基础实力雄厚、具有学科群体优势的大型综合性医院。医院学科群中现有5个国家重点学科、28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7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以及24个校级以上研究中心、研究所、实验室等科研基地。
中山一院始建于1910年,现为国家三级甲等医院和国家爱婴医院,由院本部、东院组成(院本部位于广州市中心越秀区,东院位于广州市东部黄埔区中心地带),是华南地区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康复的重要基地,素以“技精德高”在我国和东南亚一带久负盛名。
一、招聘范围
面向院内外有2年以上相应岗位连续工作经验的往届毕业生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1、政治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医德医风优良,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2、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年龄一般要求35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可以放宽至40周岁。
3、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护理、财会、工程等有特殊专业要求的岗位,学历可放宽至优秀全日制本科生),且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4、具备应聘岗位的相应执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能力,与本院现有同岗位人员的实力和水平相当,具有较强的临床医疗能力和科研潜力。应聘医师岗位人员还需按期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及考核。
5、具有良好的专业训练背景,原工作单位需为三级甲等医院,且工作资历符合以下要求:
(1)应聘要求具有博士学位的岗位,需获博士学历后,在三级甲等医院从事相关工作连续两年以上,如博士毕业后有在国外知名院校学习经历或入选省级人才项目者年限可放宽至一年。
(2)应聘要求具有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的岗位,需获本科或硕士学历后,在三级甲等医院从事相关工作连续三年及以上。应聘护理岗位人员还需有在急诊、重症、儿科工作的经验。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医院将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或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3)医德医风或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或年度考核不称职,或受过记过及以上行政处分的;
(4)曾发生过医疗、教学等差错事故或服务缺陷的,或因违反学术道德受过处理的;
(5)申报材料不真实,或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提交申报材料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四、聘后管理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根据国家政策、大学和医院相关规定实行人事代理及职务聘任制。执行国家政策和医院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受理报名(现场报名并提交纸质材料):
(1)时间: 6月1日-6月19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广州中山二路5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一 医院9号楼3楼人事科
(3)提交材料:
①填写《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附件2)和《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情况表》(附件3),其中《报名情况表》请报名时同时提交电子版;
②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证明;
③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授权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聘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发表第一作者论文原件及复印件、获批科研基金(申报人为项目负责人)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业绩和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⑧计划生育证明;
⑨原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及现实表现(含在原单位的年度考核、医师定期考核、医德考评以及其他奖惩、工作表现等情况)。
⑩专家推荐信,不少于两位原单位高级职称推荐人的亲笔签名的推荐意见(注明专家姓名、单位、职务或职称、联系方式等)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符合条件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并以短信通知应聘者本人。(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未达到比例人数,按实际人数)
(三)考试考核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岗位不同增加操作技能考试。主要考核相关专业基本知识、理论、业务水平、技能及综合素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和操作技能考核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应具备的岗位基本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2)护理岗位需增加操作技能考核,操作技能考核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护理笔试成绩由闭卷笔试成绩*50%与操作技能考核成绩*50%合成为初试成绩,凡其中一项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成绩不予合成。
笔试和操作技能考核成绩(两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将在医院网站公布。
2、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护理岗位按初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未达到比例人数,按实际人数)。
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能力、素质以及英语表达水平,满分100分。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护理岗位为初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体检范围。
(四)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未达到比例人数,则按实际人数)。
(五)院长书记办公会议审批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拟聘用考察,着重审核拟聘人选个人档案,了解其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名单在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手续。
(八)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九)聘用
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启事,准确把握招聘条件,按要求进行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交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2017年8月31日。最高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必须于2017年6月30日前提交。
3、请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面试,凡未携带者,或与所携带证件个人信息存在不符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4、本次招聘的人员到岗时间预计为2017年9月,若录用后不能如期到岗将取消入职资格。
5、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等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从符合相应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或调剂为体检或考察人选。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5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9号楼3楼人事处人事科
联系电话:020-87332678
联系人:刘老师、曾老师
监督电话:020-87615410(医院监察部门)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017年6月1日
附件1:《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