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及《山东大学2017 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规定,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我校择优确定了高校专项计划初审合格考生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点击查看初审合格考生名单
公示期间咨询、举报电话如下:
(1)咨询电话: 0531-88364787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举报电话: 0531-88364345 山东大学纪委监察处
温馨提示:
1.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不再组织笔试或面试考核。
2. 我校将根据各省(市、区)获得候选资格人数比例,分科类、分专业制定高校专项计划在各省份(市、区)招生计划,并在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在线网站公布。
3. 获得资格的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生源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学生高考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4. 我校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考生须服从专业调剂。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