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校医1名;康复治疗师1名;特教老师1名。
二、岗位任职条件
(一)校医岗位
1、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临床医学(A1002)、临床医学硕士(A100901)、临床医学类(B1003)、中西医临床医学(B100901),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3、其他要求: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完成规范化培训。
4、从事学校医务工作。
(二)康复治疗师岗位
1、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教育康复学(B040110)、运动康复(B040306)、体育保健与康复(C040209)、康复医学与理疗学(A100215)、康复治疗学(B100405)、康复治疗技术(C100301)、社区康复(C120804),大专或以上学历。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3、其他要求:有康复治疗士或以上职称。
4、从事学生康复治疗工作。
(三)特教老师岗位
1、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特殊教育学(A040109)、特殊教育(B040108、C040118),大专或以上学历。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3、其他要求:有初级教师或以上职称。
4、从事学生教学工作。
专业名称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版)》专业要求的,可选择专业要求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方可报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7年6月19日至6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17:00)。
资格审查地点:佛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新风路46号1号楼5楼,联系电话:82732130,联系人:邓锦津。
四、考试
(一)笔试:笔试时间为2017年7月8日上午9:00-11:00。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内容统一为公共科目《综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后,依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价值观等方面。面试总分100分。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三)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