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结构,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托克托县第三中学校务委员会研究,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专任学科教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面向基层实际,充实教学第一线”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3名教师。其中化学1名、历史1名、政治1名。
三、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思想品德良好,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基本功。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4.符合应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
5.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招聘对象及年龄要求
(一)招聘对象
1.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一批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且当年高考成绩应达到同年汉授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非内蒙户籍的报考者须提供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和所在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2.托三中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从报名的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从试讲的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用人选。
(二)年龄要求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一批应往届毕业生要求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报考者要求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五、报名事宜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7年6月15日以前。
(二)报名地点
托克托县第三中学310办公室,有关招聘及报名信息,咨询招聘办公室联系人:秦润占(教务主任)联系电话:13947164476
(三)报名要求
1.报考者须持二代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包括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寸蓝色背景免冠近照五张到报名地报名。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领毕业证须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公章的学校证明原件、复印件和学信网注册学籍信息。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此外,报考者还须提供当年参加高考的考生号。
2.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本次招聘期间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六、招考聘用办法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核
托克托县第三中学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与报名同步进行,审核未通过者不予报名。资格审核结束,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进入面试(试讲),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用人选。
资格审核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三)试讲
我单位以面试形式公开招聘。具体面试时间由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在应聘者报名时通知。
面试采取试讲的模式。试讲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采取百分制量化打分进行,试讲工作在标准化试场进行,全程录像,严把入口关,公平公正的选拔优秀人才,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试讲,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资格。试讲合格者进行公示和聘用。
(四)公示和聘用
1、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托克托县第三中学校园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天。
2、公示期间内,若反映有影响招考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合同手续。
3、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本次公开招考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前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办理聘用手续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或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4、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5、公开招考聘用教师工作按照《呼和浩特市直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试用期一年。
6、公开招考聘用教师自聘用之日起一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予以解聘。新聘用的教师每学年要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7、聘用人员在2017年8月底前必须取得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不占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定额工资和“五险一金”待遇。
七、纪律和监督
1、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教师工作公平、公正,能够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特成立督查小组深入面试进行全程监督。
2、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聘用教师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即取消其资格。
3、为强化考生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违纪舞弊,确保公开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考生在考试报名前签订“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诚信档案。
本方案由托克托县第三中学教师招考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托克托县第三中学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