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槐荫区教育系统编制和实际情况,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的有关规定,经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对槐荫区教育系统2012年新教师实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不同特点,采用不同的考试方法。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133人,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大学专科及上学历(具体要求见附件);学前教育(幼教)专业毕业生报考幼教岗位的应为2004—2012年毕业生;2012年毕业生毕业证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6月28日以后出生);
3、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4、专科和本科毕业生须具有济南市常住户口(含济南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学校集体户口),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
5、获得以下奖励之一者,可不受毕业年限和户口的限制(需自己办理户口转移):①获得县(区)级及以上教学能手、优质课一等奖荣誉的教师;②获得县(区)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③所负责课题被评为省级(含)以上优秀课题(已正式结题并通过鉴定)的教师。
6、应聘网球和篮球专业体育教师岗位,已达到运动健将级别的,可不受教师资格证和户口的限制;应聘汽车维修专业教师的,可不受教师资格证和户口的限制;
7、槐荫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教师不在招聘范围内。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为人师表。
2、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例》的规定和要求。
3、身体健康。
4、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已被用人单位聘用人员参加应聘,必须征得现聘用单位同意,并由现聘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应聘者本人自行处理与现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事宜。
四、报考方式和时间
(一)组织报名
应聘人员于报名前登录济南市槐荫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hyjy.cn)或济南市槐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nhyhrss.gov.cn)下载《2012年槐荫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每位应聘者只能报一个岗位,超报者取消其在所有应聘岗位的报名资格。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时间:2012年6月28日
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地点:济南第十二中学,济南市经四路西口,省畜牧局东临。
(二)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当场缴纳笔试费或专业测试费,并发放笔试准考证或专业测试通知书。
报名必查材料有:①《报名登记表》(本人手写原件);②户口簿(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提供);③本人身份证原件;④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需要提供本人《就业报到证》原件和毕业证;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需要增加提供本人本科段的毕业证;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等);⑥笔试加分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材料;⑦优秀教师应聘要提供相应的获奖证书、结题证书和证明材料原件。在进行审核报名资格时,需要应聘人员现场提交上述所需审查材料的原件,同时提交除《报名登记表》外其他所有报名材料的复印件(要求按上述序号排序装订后提交)。
(三)笔试成绩加分
由我省统一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指2008年、2009年、2010年统一招募和选派的),考核合格,此次应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在进行加分确认时,“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审核确认并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四)招聘岗位的取消和核减
报名结束后,报考岗位与审查通过人数之比达不到1:5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
招聘期间请应聘者随时关注槐荫教育网站政务公开栏目的信息通告。
五、考试方法
体育教师、音乐教师、美术教师、计算机学科岗位采用先专业测试后笔试的考试方法;其他岗位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和综合测试相结合的考试方法。
(一)体育教师、音乐教师、美术教师、计算机学科岗位招聘方法
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体育教师、音乐教师、美术教师、计算机学科岗位采用先专业测试后笔试的考试方法。
计算机学科岗位专业测试以上机操作为主。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学科岗位专业测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时间、地点及内容等要求见专业测试通知书。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公布,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5的应至少达到1:3的比例,达不到1:3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应聘者可在专业测试结束1个工作日后,登录槐荫教育网站查询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按网站通知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缴费并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人员空缺,按照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试总成绩按照专业测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计算。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并在槐荫教育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测试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重新组织专业测试,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在考核体检时,因弃权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递补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二)其他岗位招聘方法
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其他岗位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和综合测试相结合的考试方法。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教师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规定的1:10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个别岗位笔试人数达不到要求的,应至少达到1:5的比例;达不到1:5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槐荫教育网站公布。应聘者登录上述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按照网站通知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缴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人员空缺,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方法和程序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以个人素质展示和答辩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从仪态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
面试成立由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用人单位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评委组,每个评委组成员7-9人,采取百分制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测试人员。达不到1:5比例的,最低可按1:2的比例确定综合测试资格人选,达不到1:2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通过笔试和面试取得综合测试资格的人选名单,在槐荫教育网站公布,并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综合测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人员空缺,按照岗位根据面试和笔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的时间、地点等要求详见综合测试准考证。综合测试采用现场展示的方式进行,包括说课或上课、专业技能考核、专业答辩等。每个测试组评委7-9人,采取百分制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成绩当场公布。每个考场内均设社会监督席,社会监督员由纪检监察干部、组织人事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在现场旁听监督。
4、考试总成绩
综合测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占30%、面试占30%、综合测试占4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名单在槐荫教育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综合测试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测试成绩相同的重新组织综合测试,按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在考核体检时,因弃权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递补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三)聘用资格的取消
已取得聘用资格的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办理完与现聘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考试收费
笔试考务费40元/人,面试费70元/人。困难(特困)家庭应聘人员凭县区以上民政部门颁发的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证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经审查,情况属实者免收以上两项费用。
六、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应在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到指定的地点集合,集体到指定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对因弃权或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从其他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槐荫教育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区教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教育局与其签订就业协议并按规定由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受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限内)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期限内。
新聘用人员应按规定接受培训。
咨询电话:81255678、81255676
监督电话:87955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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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槐荫区教育局
201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