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示范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 告
(〔2017〕1号)
《2017年焦作市示范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已经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并经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现予公告。
焦作市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6月5日
焦作市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3名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3名财政差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名额
1、区直财政全供事业单位17名;
2、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3名;
3、乡镇、街道所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11名;
4、区属学校教师62名;
5、李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政差供)3名。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年龄要求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要求详见《焦作市示范区2017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
具有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放宽到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区属学校教师的,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以内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办法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按岗位和专业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和专业。报考者所学专业参照《河南省2016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类别》进行认定。报考区属学校教师的应聘者,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学科与报考专业一致。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15-16日、6月19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焦作市示范区李万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焦作市示范区怀玉路中段路西)。咨询电话:0391-8866566、3567750,3126392(教育),3566659(卫生)。
3、所需证件及费用: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书(报考教师的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其中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考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的大学生村干部,还须提交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的推荐报考证明。报考者按每人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其中报考李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按每人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4、报考非定向招聘事业单位要求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的最低比例为3∶1(定向招聘事业单位为2:1),若达不到上述比例,递减该岗位招聘人数,递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取消招聘,取消招聘的岗位,报考者于6月23日上午8:00至下午17:00到焦作市示范区李万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焦作市示范区怀玉路中段路西)选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笔试考务费。
5、报考者于2017年6月29日—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持本人身份证、交费收据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六)其他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纪律与监督
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受到责任追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相关事项及信息发布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愿放弃相应资格。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焦作市示范区网站(http://www.jzgxq.com)作为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指定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信息及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公告和信息,因本人没有及时查看公告和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方案由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1.焦作市示范区2017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
2.焦作市示范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不含区属学校)工作人员报名表
焦作市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