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明确天河区社区专职人员招聘管理等相关工作的通知》(穗天民[2016]47号)有关文件精神,我街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通过天河区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1、招聘职位:冼村街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
2、招聘人数:6名。
三、招聘条件
应聘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2、年龄在35岁以下,身体健康;
3、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区服务管理相关专业知识;
4、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本市户籍或属冼村街所辖行政区域的常住人口;
6、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有基层工作经验者、复退军人优先录取。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7日(星期三)至2017年6月13日(星期二),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地点:冼村街道办事处民政科(珠江新城华穗路398号2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下载《天河区冼村街2017年公开招聘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填写好个人信息,连同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身份证、户口本(非本市要带户口本和冼村街辖区内的居住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交到民政科,原件核对完交回考生,复印件存档备查。
4、资格审核。笔试前将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最终确定有效报名人数。每个岗位的拟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要求不低于1:2。
五、考试
1、笔试。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者,将统一组织进行笔试。笔试将在7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以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文化及专业水平。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委会组织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号)、《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意见》(穗办[2012]14号)、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及天河区社区建设工作情况等。
2、面试。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者不得列为面试对象。面试名单将在笔试后一周内公布。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匹配性。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低于60分的应聘者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六、体检
笔试、面试成绩按3:7的比例折算为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总成绩先后顺序。体检参照国家或省、市规定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可以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
考察主要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是否适应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察了解。如出现考察不合格者,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由冼村街道办事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聘人员被投诉事项经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投诉事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公示期间无影响聘用不良反映的或虽有异议但复查合格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福利待遇
冼村街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福利待遇按照《关于调整天河区社区居委专职工作人员待遇的方案》的规定执行。
十一、注意事项
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体检时所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将据此解除合同。
联系电话:38339171,联系人:陈小姐、周小姐
天河区人民政府冼村街道办事处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