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岳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岳人社发〔2013〕124号)文件精神,岳云编[2017]5号、6号、13号、15号、18号、20号、25号文件下达的用编计划,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1、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2、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教育系列岗位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需全日制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且岗位专业与教师资格证专业一致;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需全日制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且具备小学或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对象和条件以公布的招聘岗位信息为准。
三、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我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数共45 人。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及岗位要求附后(教育系列岗位见附表1、非教育系列岗位见附表2),详情请查询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云溪区政府门户网(www.yunxiqu.gov.cn)
八、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并报人社部门备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3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确立聘用关系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实行岗位管理,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
九、组织领导与招聘纪律
为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具体指导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本次招聘工作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成立云溪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设区人社局。
公开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区纪委、监察局负责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公开招聘工作要求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湘组发[2012]12号等文件严格追究责任,严肃进行处理。
特别提醒:
1、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
2、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存在问题的要问责追究。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班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咨询联系
报名咨询电话: 0730—8418837 (云溪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0730—8412642 (云溪区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 0730-8415016 (云溪区纪委)
0730-8419002 (云溪区监察局)
0730—8415035 (云溪区人社局纪检组)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