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清远市委党校(清远市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现对已通过中共清远市委党校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复审、考试、体检和考察的第二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员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中共清远市委党校纪检监察室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中共清远市委党校纪检监察室,电话:0763-3553239,3553868。
地址:清远市清远大道西40号市委党校办公楼208室
邮编:511500
中共清远市委党校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