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中心城区建设对人才的需求,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包头市九原区决定开展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247人,具体情况详见《招聘专业及需求人数情况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一)本科一批次录取、2017年应届毕业的国家重点院校(“985”、“211”工程院校)毕业生或2017年应届毕业的国内全日制高等院校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具有九原区户籍或在九原区长期工作、生活的国家重点院校(“985”、“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国内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在九原区长期工作、生活包括以下情形:
1.九原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含合同制)的配偶、子女,九原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的合同制在岗人员,具有九原区户籍的居民或其配偶、子女(户籍迁入日期为2017年6月1日之前)。
2.在九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登记造册的临时工作人员。
3.在九原区服务期满的和于2017年9月30日服务期满的且考核合格的 “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大学生”“社区民生志愿者”。
4.在九原区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住房的户主及其配偶、子女(购买时间为2017年6月1日之前)。
三、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品行良好;
(四)符合招聘范围及专业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五)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身体残疾者,须在报名时提前声明,经确认符合岗位要求条件后方可报名;未提前声明且确认影响正常履职的,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事业编制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现役军人、定向招录培养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九原区政府网(http://www.btjy.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报名办法
(一)预报名
1、预报名方式:网络投递报名表。应聘人员通过邮箱进行预报名。
2、预报名时间:2017年6月6日-2017年6月20日。
3、预报名邮箱:btsjyqzp@126.com。
(四)公示
进入拟录用范围内的人员,公示7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公示结束后10日内,拟录用人员向招聘领导小组提交考核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过时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招聘领导小组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聘用程序及待遇
(一)招聘领导小组按照考试成绩和体检、综合考察评定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录用后,在符合现行规定的条件下办理事业编制,并给予相应待遇。
(二)此次招聘的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入围录用范围的九原区属区聘事业合同制人员、劳动合同制人员不试用。
八、其他
(一)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电话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影响本人招聘的,后果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考生需及时关注九原区政府网(http://www.btjy.gov.cn)上发布的有关招聘的相关事宜。
(四)本简章由九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