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是广东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76年。学院地处广东省韶关市南郊,占地面积约44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大专学生9200余人,教职工500余人。因工作需要,经学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训室管理员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素养,有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专业基础理论扎实,有一定的专业实践经验,熟悉本专业发展趋势,具备较强的专业科研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者。
(二)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者。
(三)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者。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是学院合同制员工,录用人员根据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薪酬待遇(含五险一金,税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10万/年,全日制本科生约7.5万/年;住宿安排:非韶关市户籍,予以安排住宿。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6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个人登陆学院主页—招聘系统进行报名。
招聘系统网址:http://hrm.gdsspt.cn:88/recruit/desktop/index.do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招聘网站,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按填写要求提交个人简历。
2.招聘系统的学习经历(高中以后的学习经历须填写完整)、工作经历、荣誉称号等栏目默认为一栏。应聘者可在招聘系统里点击“增加”按钮,继续填写相关经历。
3.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4.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7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四)报名资格审查
学院人事处和监察审计处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简历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发现后直接取消其应聘资格。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布应试人员名单
学院人事处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进入考核环节,参加考核人员名单于2017年6月19日在学院网站予以公布。
五、考核
考核采取实操、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公示和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在公开招聘期间,请各位应聘者密切关注学院网站,所有关于公开招聘工作方面的相关事宜及详细解释均在该网站上发布。
(二)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出现岗位空缺且无人员递补的情况下,可在应聘者自愿的前提下,在报考其它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择优调剂。
(三)招聘工作由学院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51-6502208(人事处)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51-6501708(纪委监察审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