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育体育局《2012年度临沭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的要求,现就2012年度临沭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面试资格审查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职责分工
县组织、人社、教体部门负责面试资格审查的监督指导,教育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审查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和学历证书的鉴定工作,相关部门配合做好资格条件的鉴定工作。
本次面试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
二、时间地点
(一)时间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6月26日(9:00-12:00,14:00-17:00),27日(9:00-12:00)。
现场资格审查补充材料递交截止时间:6月27日17:00。
对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弃权、审查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由资格审查组通知下一名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现场进行提前递补。未按时到现场进行审查、因网上已确认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未按时缴费、因材料不齐全并未按时递交补充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或按照简章规定其他需要进行递补情形的,根据简章规定进行递补。递补时间:6月28日-29日(9:00-12:00,14:00-17:00)。
网上缴费时间:
(1)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网上缴费时间:6月26日15:00-28日12:00。
(2)6月28日-29日递补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网上缴费时间:6月28日15:00-30日12:00。
(二)地点
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沭新东街18号)。
三、应聘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一)均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12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试人员诚信承诺书》。
4、1寸近期与报名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应聘人员未下载打印或丢失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的,可于6月24日-29日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二)相关证明材料:
1、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因升学户口迁出的需提供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教育前户口在临沭县现行政区划内的证明。
2、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学校出具的未落实就业单位的证明。
3、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须在2012年5月8日之前取得)、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报到证、与所应聘教师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与所应聘教师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上述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三)除提供上述相应材料外,下列应聘人员还应根据情况提供如下材料:
1、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2、实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
3、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4、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应一并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除身份证、户口薄、准考证、学历证书、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审查后交还应聘人员本人外,其他材料均需用人单位暂存。
四、面试资格审查程序
1、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到负责本人应聘岗位的资格审查组提交应聘岗位要求的材料,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组留存相关材料,通知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网站查询确认结果。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对于因各种原因需要应聘人员补充相关材料的,应聘人员可以到负责应聘岗位的审核组指定地点提交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6月27日17:00。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到资格审查现场进行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不符合应聘条件。
2、网上确认。临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根据资格审查组审查结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确认。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6月26日15:00-28日12:00登陆网上报名网站(临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yrs.gov.cn/或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ks.lyrs.gov.cn/)查询面试资格审查确认结果,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
6月28日-29日递补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在6月28日15:00-30日12:00登陆网上报名网站查询面试资格审查确认结果,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
五、其他注意的问题
《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和地点,将于面试资格审查后在网上公布,请广大应聘人员注意浏览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lsldbz.gov.cn)、临沭县教体局(http://www.lsxedu.com/)网上信息,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中共临沭县委组织部
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沭县教育体育局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