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导向,按照《凤冈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凤组通﹝2017﹞35号)文件精神,经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2017年5月26日研究,决定开展凤冈县县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事业单位2017年第一次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选调计划及职位
本次全县共计划选调公务员5名,参公管理工作人员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名,详细职位见《凤冈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2017年第一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1.公务员及参公管理工作人员选调范围为:县直机关、乡镇人民政府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编在岗已进行登记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工作人员。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范围为:县、乡两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具有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员。
县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县属逆向流动范围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参加选调。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德端正,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要求见《职位表》(附件1)。
3.身体健康。
4.具有3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以正式列编之日起计算;进入干部队伍就在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的,不受此条限制)。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已过的。
7.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涉及年限要求的,均按截止2017年6月12日计算。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所在单位不同意参加公开选调的。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未进行登记的。
5.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
6.2014年1月1日以来乡镇新招录公务员。
7.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考察人数与选调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列入考察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报考人数,与选调职位选调计划数仅为2:1的,全部列入考察。
面试成绩只作为进入考察环节的条件。笔试、面试成绩均不带入后面的环节。
考察工作由县组织人社部门选派熟悉干部(人事)工作和选调职位相关业务的正式干部,组成考察组开展考察。每个考察组人员不得少于2人。采取广泛听取意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身份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考察工作在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确定选调人员。
县调配领导小组综合考察情况、选调单位党委(党组)集体讨论意见等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
(五)公示及办理调动。
确定拟选调人员后,在凤冈县人民政府网站,对拟选调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选调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是否从考察范围的人员中递补拟选调人选,由县调配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相关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选调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报县组织或人社部门办理调动审批手续。
四、工作要求和纪律监督
公开择优选调工作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主管部门及选调单位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标准条件,精心组织实施,明确相关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工作顺利进行。要注意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条件做好工作。对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选调未尽事宜,由县调配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0851-25227022 凤冈县委组织部
0851-25225963 凤冈县人社局
0851-25225995 凤冈县编委办
监督电话:0851-25221942 凤冈县纪委
附件:
1.凤冈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2017年第一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凤冈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2017年第一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3.凤冈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2017年第一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
中共凤冈县委组织部 凤冈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凤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