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
2017上半年常州市新北区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已经公布,现将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时间
2017年6月15日-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5:00)。
二、领证地点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组织人事处(常州市新北区衡山路8号新北区政府512室)。
三、领证要求
1.本人领取: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应届毕业生需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委托代领:须分别提供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注:应届毕业生如暂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请领到毕业证书后,到上述领证地点办理领证手续。应届毕业生领证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