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军队院校和普通高校在四川省招收国防生成都片区考生面试和体检通知
1、军队院校、国防生面试体检控制分数线划定后,填报了军队院校或国防生志愿的考生须主动于6月25日前后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cn”网站或当地县级人武部查询是否进入面试体检名单,名单之内考生方能参加面试、体检。
2、成都片区考生面试、体检定于6月27日至30日在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日月大道1617号)组织实施。具体安排:6月27日,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高新区、龙泉驿区、彭州市考生;6月28日,资阳市、雅安市、青白江区、邛崃市、郫县、新津县考生;6月29日,眉山市、温江区、新都区、崇州市、双流县、蒲江县考生;6月30日,德阳市、金牛区、成华区、都江堰市、金堂县、大邑县考生。
成都市上线考生名单及面试、体检安排由相应区(市)县招生办通过考生所在毕业中学最晚于面试、体检前一天通知考生本人。雅安、眉山、德阳、资阳市考生的通知按《通知》规定办理。
3、面试、体检按《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实施,体检实行主检医师负责制。报考保卫刑侦专业国防生的,身高和视力标准按照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体检要求执行。报考飞行国防生的,需参加招飞体检。
上线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当日7时前空腹(勿进食、饮水),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2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到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按先缴费、后打印体检表、再面试、最后体检的程序参加面试、体检。
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经成都市物价局、卫生局核准,收取每名考生体检成本费260元。家境困难的考生,可持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出具的相关证明向现场收费人员提出申请,经片区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酌情减免相关费用。
面试完毕,面试组全体考官应在《面试表》上签名并由面试组负责考官签署面试结论,面试结论应当场通知考生本人。面试合格考生方可参加体检,《面试表》交面试组。面试不合格考生凭面试组考官签署的不合格意见及缴费证明到收费处全额退费。
体检不实行单科淘汰制,参检考生均应完成所有规定科目检查。体检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安排适量纠察人员维持秩序,除体检工作人员和考生外,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入内。
为维护考生权益,接受群众监督,成都片区军队院校招生领导小组设立举报电话:86686223、86594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