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第一中学创建于1912年,是湖南省最早的公立中学,学校现为湖南省教育厅唯一直属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学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高中教师,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和湖南省教育厅的领导下,长沙市第一中学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设长沙市第一中学校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教师资格证及其它相关从业资格证。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及要求。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湖南省长沙市第一中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相关政策,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731-82222131(长沙市第一中学校办公室)
监督电话:0731-82561197(长沙市第一中学校纪检室)
湖南省长沙市第一中学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