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盐城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结束,现予以发证。请在我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通过人员(名册详见附件)于6月30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我局501室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申请表(盐城师范学院应届毕业生到本校就业处领取,其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需携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领取)。
附:2017年上半年盐城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发证名册
盐城市教育局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