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通协管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交通协管员是指协助交通民警从事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维护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的协勤人员。不是人民警察,不具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具备行政执法和行政审批资格。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1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听从指挥,未受过公安机关打击处理,无违法犯罪记录;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扁平足;男,身高1.70以上,女,身高1.65以上;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公安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以及具有驾驶、计算机、写作等技能特长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总人数为100人,其中男性80人,女性20人。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 7月 3日至2012年 7月 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山东加工制造业人才市场(东城黄河路153号,东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面)
咨询电话:0546-8306135
采用现场的方式进行报名,进行初审。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者,可在规定时间内持《东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协管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到http://dylss.dongying.gov.cn 、http://rencai.dongying.gov.cn 下载填写并正反打印)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手续。
(二)资格审查
对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试内容和时间安排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需缴纳考试费50元。
(一)笔试(采用百分制,按50%计入总分)
内容主要有,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及公文写作。按职位1:1.5的比例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具体事项,通过http://dylss.dongying.gov.cn查询通知。
(二)面试(采用百分制,按50%计入总分)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内容分为通用和体现职业特点两部分。
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具体事项,通过http://dylss.dongying.gov.cn查询通知。
六、考核政审、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政审、体检范围人员。
考核政审、体检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因考核政审、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空缺人数,依次递补。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经考核政审和体检合格的,按成绩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被聘用者与人才中介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两年,派遣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工作。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签订合同前由本人提供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用工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合同期内,对违反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双方劳动关系自然解除。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现实表现续签合同。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1400元/月。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所在岗位、级别和工作绩效,工资待遇按每月1800元(含绩效考勤奖)执行,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保险。
八、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http://dylss.dongying.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信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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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