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经济区大板桥中心卫生院2017年卫计系统
公开招聘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公示
根据《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要求,按照《昆明空港经济区大板桥中心卫生院2017年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人员简章》的规定,现将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并对现场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1)
公示时间为2017年6月14日至6月20日。考生如对考分有异议,可申请查分。查分时间:2017年6月14日--2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查分需提交书面查分申请书,注明考场、考号、姓名、报考岗位及代码、笔试成绩、考生电话号码)。递交申请地点: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分中心(环城南路双龙新村243号)
监督电话:0871-67333179(昆明空港经济区卫计局窗口)
二、现场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
(一)面试资格审查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按照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数3:1的比例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因本人自愿放弃或无法联系等特殊情况出现空缺的,空缺的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17年6月27日9:00-17:00。
(三)资格审查地点
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分中心(环城南路双龙新村243号)。
(四)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由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分中心负责。由本人携带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
(五)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7年应届毕业生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相关材料和岗位所需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职称证或执业资格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成绩通知单或相关证明。
3.已就业的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
4.公民身份证或其他能证明身份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昆明空港经济区大板桥中心卫生院2017年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自行下载填写,A4纸打印);
6.《昆明空港经济区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1份。
(六)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已通过笔试考试,按笔试成绩排名进入资格审查,但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或者报名时提交信息与现场资格审查信息不一致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顺序递补考生无法联系或未能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有关事项
(一)进入面试人选确定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如因特殊情况出现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低于3:1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选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二)面试时间
2017年7月1日
(三)面试地点
另行通知。
(四)面试方式、内容
面试采取现场提问和实践技能操作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技能、思维逻辑、口头表达能力、实践操作等综合素质、能力。
(五)缴费
根据省物价局和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规定,进入面试人员每人交纳面试考试费50元,现场资格审查时收取。
(六)面试注意事项
1.面试所需材料: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如果《笔试准考证》遗失的,可以在面试前一天到面试当天上“昆明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
2.考生根据面试时间于2017年7月1日上午7:40前到面试考点候考室报到,并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抽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联系人:联系方式:
附件:1.空港经济区大板桥中心卫生院2017年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空港经济区2017年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审查表
3.空港经济区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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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分中心
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