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决定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引进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引进名额
我县拟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32名。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表。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具体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见附表。
五、经济待遇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正式聘用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外,全日制硕士以上学位研究生每人享受县财政9万元的补助和津贴(西医临床医生岗位额外由单位一次性发放11万元补助,中医临床医生岗位额外由单位分年度发放7.4万元补助),其中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住房补助和生活津贴,连续发放5年;同时享受每人3万元的安家费补助,分3年发放。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还可享受每人30万元的科研津贴和交通补贴,分5年发放。
报名咨询电话:0736-2858181
汉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