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文理兼收)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知识,熟悉我国主要部门法和相关政策,熟练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学制:四年,授法学学士学位。
◆主干学科:法学。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企业法学、农村行政法等。
◆就业去向:毕业后能够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工作。尤其能够发挥自身专业特点,在司法机关、公安机关、法律服务机构、公证机构、仲裁机构、调解机构、刑罚执行机构以及经济主管部门从事法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