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招远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通知(2批次)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17〕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招远市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2批次)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范围
凡招远市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招远市(非招远户籍人员必须能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申请人在当地参加社保的缴费证明、明细等材料)且符合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且申请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都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在指定医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结果只对当前批次教师资格认定有效。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2017年6月28日(星期三),上午7:10前到招远市中医医院三楼健康查体科报到,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费用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195元/人,其他137元/人。
四、相关要求
1.必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
2.体检人员必须空腹,即体检前一天晚上10点后不得进水进食。
3.自带体检表(《2017年招远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附件中下载用A4纸打印)。贴上与网上报名上传同版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填写姓名,如实填写肝炎、结核、皮肤病、性传播性疾病、精神病、其他等既往病史,并在本人签名处签名,在表的右上角写上申请的资格种类(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专)。
4. 孕妇透视检查项目可凭医院妊娠证明免予检查。
5.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地点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其他任何形式的体检结果均无效。体检结论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保存,申请人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体检表。
咨询电话:822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