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武陵区部分事业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4名。为做好招聘工作,根据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共招聘工作人员54名(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表)。
二、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其他具体条件见附表。
各职位的具体面试内容如下:
(1)区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专技人员(主持人)岗位:现场演播室主持、模拟晚会主持(15分钟)。
(2)区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专技人员(电视台记者)岗位:新闻拍摄、写作、上载、编辑、合成(15分钟)。
(3)区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专技人员(电视摄像)岗位:现场摄像、画面粗编(15分钟)。
(4)区社会治理指挥中心专技人员(讲解员)岗位:现场解说(15分钟)。
(5)区文化馆专技人员(群文辅导)岗位:专业表演(70%,戏曲、曲艺、歌剧自选)(5分钟)、命题即兴表演(30%)(3分钟)。
(6)区委党校专技人员(理论教员)岗位:哲学、法学、政治学、科学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等专业课程的试讲(准备60分钟,试讲20分钟)。
(7)其他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人员成绩不得低于当天当场次面试最低分。
(四)成绩合成
(1)管理人员岗位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60%+公文写作知识×40%
(2)专业人员岗位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30%+相应岗位专业知识×70%
(3)管理人员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4)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专技人员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5)面试方式为专业技能操作考核专技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操作成绩×60%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七)递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区人社局同意,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八)确定拟聘对象。区人社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招聘方案发布的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拟聘人员职称、学历并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原件方能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应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不得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有关证件及信息,否则,取消其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二)应考人员应密切关注考试工作进程,注意浏览武陵区政府、武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相关信息,以免贻误考试时间。
咨询电话:0736-7190059(组织) 0736-7190047(人社)
武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