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收尾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26号)和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收尾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考〔2017〕17号精神,现就我市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本次考试为一次性收尾考试,凡截至2017年合格科目成绩仍在有效期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的,2014年、2015年通过部分应试科目;级别为免一科的,2015年通过部分应试科目)方可报名参加本次考试。本次考试不接受新增报名,亦不允许更改报考级别。
二、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试题题型 | |
9月16日 | 8:30-11:00 |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 客观题 |
13:00-15:30 | 法学基础知识 | 客观题 | |
16:30-19:00 | 价格政策法规 | 客观题 | |
9月17日 | 9:00-11:30 |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 客观题 |
14:00-16:30 |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 主观题 |
三、考试地点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四、报考流程
该项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报名登陆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报名,网上信息填报时间:2017年6月22日9:00-7月12日17:00。本次收尾考试不向考生收取考试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后即完成报名。
1.报名信息填报和确认。考生登陆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核对无误后进行信息确认,并签订《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1)以及填写《工作简历表》(附件3)。凡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真实,造成审核不合格的,责任自负。
按照属地报考的原则,中山市市属单位人员选择中山市进行报名。
2.报名信息、档案号修改。考生如要进行信息修改,按照规定,在未确认报名信息前,考生可自行修改个人信息;已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需先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方可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修改成功后需要再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考试结束后,再提出个人信息修改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不予受理。
请认真核对档案号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则无法合并考试成绩。出现该种情形时,考生务必到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办申请修改;考试结束后,再提出档案号信息修改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不予受理。
3.报名表打印。考生完成信息填报和报名信息确认后,请下载并打印《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由于报名使用全国统一网报系统,报名结束后,系统将不再支持《报名表》下载和打印。
4.报名结束后,考生应将《报名表》和《工作简历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预审、盖章并妥善保管,待该项考试预合格成绩公布后,再交由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办进行考生资格复核。领取证书时,再一并领取《报名表》、《工作简历表》和复核材料复印件,并交由相关部门存入个人档案。
五、准考证打印和考试
(一)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于 2017年9月11日 9:00-9月15日 17:0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相片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提交报名表信息不一致,务必在考试前联系中山市人力资源考试院(0760-88230675)查询更正。考试时,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
1.《价格鉴证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4个科目为客观题,均在答题卡上作答。
2.按照国家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全工作的规定精神,考试开始后,考生一律禁止入场,2小时后可提前交卷离场。请广大考生务必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交通等各方面情况,提前熟悉考场路线和考室位置,准时到场参加考试。
3.考生考试使用的文具(包括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削笔刀)和考室挂钟由考点统一提供,考生只需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严禁携带手表、手机、耳机、电子笔和其他电子设备。
4.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认定,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5.考试以2010版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为适应近年来部分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特编发了《法学基础知识》和《价格政策法规》两科补充用书。原用书与补充用书不一致之处,以补充用书为准。
考试用书征订由广东省人才交流协会承办,需订书的单位或考生请登陆该协会网站(www.gdhra.org.cn)查询,联系电话:020-37603186、37604090。
六、成绩公布及成绩复核
(一)成绩公布及合格标准划定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工作安排,考试成绩计划在2017年11月底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成绩查询,具体公布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合格标准线以国家划定的标准为准。
(二)成绩复核
考生对个人成绩如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向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办提交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七、考后资格复核
我市资格复核地址: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办,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B区70、71号窗,联系方式:0760-89817153、89817082。
考生资格审核全省实行考前个人填写、单位初审和考后考试机构资格复核的程序。为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复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在考试成绩公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60%的预合格标准,接收考生材料并复核。请全科达到预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照所属考试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场所提交复核材料(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见附件4)。请广大考生密切留意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
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5),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按照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要求,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八、证书领取
我市报名的考生,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70号窗口领取证书(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电话:0760-89817153,89817082。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