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遴选工作在平塘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牵头,各遴选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二、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的工作人员遴选到所需工作岗位上来。
三、遴选计划和职位
本次计划遴选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人。遴选职位及条件见《平塘县2017年公开遴选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平塘县财政全额拨款的在册在编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卫计系统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除外)。行政职位仅限公务员报考。一经遴选到所报考单位,身份随遴选机构岗位性质自然变更。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截至2017年6月1日,经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行文录(聘)用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3年以上(原在基层服务满一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称职>及以上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时间计算在内。经组织、人社部门进行工龄认定的时间,可计入遴选工作年限);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遴选职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注:部分职位其他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新录(聘)用到机关事业单位试用(见习)期内人员;
5、2014年以来新录用到乡镇机关的公务员(含选调生)。
五、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遴选方案、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2017年6月19日在平塘金盆网(http://www.ptjp.gov.cn)、平塘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pt.gov.cn/)上公开发布遴选工作方案。
六、考察
依据面试绩(笔试成绩不计入)从高到低按职位遴选计划数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同一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复审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
考察工作由县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具体由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在考察工作中,发现有不符合遴选条件及下列情况之一者,报经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取消遴选资格: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新录(聘)用到机关事业单位试用(见习)期内人员;
(5)经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选调的其它情况;
(6)2014年以来新录用到乡镇机关的公务员(含选调生)。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七、遴选审批
经考察后,由考察单位(部门)形成考察报告和遴选用人建议,报县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进行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由遴选单位提出遴选意见或建议报县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经县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办理调动手续。
八、有关事宜
遴选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九、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平塘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在遴选过程中,县招聘办发布的有关信息将在平塘金盆网、平塘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有关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遴选单位或县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已负责。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854-7228186(平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考核奖惩科)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0854-7084996(平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平塘县招聘办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