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现就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进一步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检查对象:经6月16日、6月19日体检后尚未作出体检结论需进一步检查的考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进一步检查时间、集中地点:
时间:定于2017年6月23日上午进行。
集中时间及地点:考生须于当天上午6:30准时到达汕头市财政大楼二楼平台(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东门进入)报到,不按时参加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需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体检费准时到达集中地点。
(二)体检须知等注意事项参考《汕头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三)需进一步检查的考生查阅到本通知后请主动与招考单位取得联系。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0日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