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区纪委下属二级机构区纪检监察信息中心(事业单位)已获批成立。为迅速组建队伍,开展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区属各单位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人数
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编制进入区纪检监察信息中心,统筹安排至区委巡察办和区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工作。
二、选调范围
区属机关事业单位中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系统除外),不含政府雇员、工人。
三、专业要求
计算机及相关专业1人、中文及相关专业1人、法律及相关专业2人。
四、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德端正;
2、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2年以上与专业要求类似的工作经历 (含试用期);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6月27日。报名人员如实填写《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6月27日前将纸质表格交至区机关436办公室(联系方式:84683130)。
2、面试测评。
3、考察。
4、试用与调动。报名人员经考察合格,先借调至区纪委跟班学习试用1个月,借调期满,考核合格,按照相关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仍由原单位安排工作。
区纪委(监察局)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