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就业〔2014〕14号)、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郑州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郑人社就业〔2012〕14号)等文件精神,2017年我市共开发公益性岗位100个。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招聘对象:登封市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意愿、登记失业、且已进行就业困难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招聘条件:一、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中1名成员;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三、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四、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五、困难家庭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六、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七、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八、登记失业的城镇复员转业军人;九、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十、农村家庭参战退役士兵和参加核试验军人退役人员中的“40、50”人员;十一、登记失业的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十二、登记失业的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十三、登记失业的军烈属。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计划招聘岗位100个。主要从事行政事业单位的工勤服务、协助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公共设施管理与维护等工作。
三、报名提供材料、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材料
①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提供);
④《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 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⑥ 招用条件中规定的困难类别相关证明材料;
⑦ 相关职业资格证。
(二)报名时间:2017年 6月 21日- 7月 11日
(三)报名地点:登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大厅。咨询电话:62818821
(四)资格审查: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与录用
为了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本次招聘按岗位要求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择优确定招用人员(40、50人员直接参加面试),同等条件下择优录取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与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面试合格后在登封市政府网站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被确定的招用人员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双向选择推荐到用人单位。
五、工作期限
使用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依法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享受政策人员可延长到法定退休年龄外,合同期最长不超过3年。
六、薪酬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不低于郑州市最低工资标准。
七、其他事项
1、通过其它途径已实现就业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2、曾享受过公益性岗位安置政策或正在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政策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3、报名资料、个人信息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
4、公益性岗位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郑州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登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省市文件规定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登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