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南学院位于享有“天下第十八福地”之美誉的湖南“南大门”—郴州市,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13年以优异成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4年被确定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转型发展试点单位”。学校涵盖文学、理学、医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
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协调组织招聘工作事宜,学校纪委监察室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职称、年龄和其他条件等。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待遇。
咨询电话:0735-2653099、2653032(学校人事处张老师、陈老师、周老师)
监督电话:0735-2653030 (学校监察室)
湘南学院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