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县城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情况,根据隆发〔2010〕3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教育局决定开展2017年县城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
本次共计划公开选调教师180名,具体岗位和要求见附表一、附表二、 附表三。
(一)从下列人员中选调教师148名(以下简称a类计划):
1、现在我县公办学校工作,且教龄满三年(到2017年9月1日止)的在编在岗教师(不含定向招聘到我县边远学校服务期未满的教师);
2、2014年9月招聘在我县公办学校,2017年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
(二)从下列人员中选调教师28名(以下简称b类计划):
1、2015年、2016年公开招聘,现在我县公办学校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
2、2015年、2016年定向培养公费师范生毕业,现在我县公办学校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
3、定向招聘到我县边远学校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岗教师。
(三)从全县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中选调县幼儿园幼儿教师4名(以下简称c类计划)。
三、选调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思想品德优良,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责任心强,积极投身课堂教学改革,身体健康。
(二)近五年(自2012年起,工作未满五年的按实际年度),没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年度考核等次合格及以上(新参加工作人员当年考核结论为不定等次的视为合格)。
(三)学历及资格
1.报考县幼儿园幼师层次的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大专及以上学历。
2.报考县城小学教师层次的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科目的,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科目对口;报考小学语文、数学科目的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不限。
3.报考县城初中教师层次的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科目对口。
4.报考一中、二中、九中层次的须具有相应学科的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科目对口。
(2)面试采取分岗位上微型课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40分钟,上课时间10分钟。
(3)面试分值为100分,由评委当场评分。
(4)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隆回教育网上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选调人员
a类计划人员按笔试成绩与加分之和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并依次选择具体学校岗位。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时,教龄长的优先;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教龄均相同时,原所任教学校距县城远的优先。
b类计划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并依次选择具体学校岗位。笔试成绩相同时,教龄长的优先;笔试成绩、教龄均相同时,原所任教学校距县城远的优先。
c类计划人员按笔试成绩与加分之和所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时,原所任教学校距县城远的优先。
六、公示和聘用
拟选调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现在原桃洪镇辖区内公办学校工作的教师,选调去其他学校后所缺岗位,从报考其所调入岗位的原桃洪镇辖区以外学校教师中依次替补;隆回六中教师选调后所缺岗位,由县教育局根据具体情况在全县教师中择优调配补充。
本次选调异动的教师,按所调入学校岗位职数空缺情况聘用到相应岗位等级。
本次选调异动的学校管理人员(含局党委同意的县城学校交流人员)聘用到新单位后,原所任学校管理职务自然免除,按普通教师调入新单位。思源学校中层管理人员,在县教育局党委领导下选拔产生。
七、监督
为确保选调工作客观公正,县人社局、县编办、县教育局监察室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告解释权属县教育局。
隆回县教育局
2017年6月21日